利用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系统,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,深圳科振工程检测公司对疑似危房现场评定并录入动态监测系统。东莞危房鉴定改造政策及城市危房管理相关规定如下:
东莞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申请条件
户籍要求: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,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。但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,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;申请人家庭成员因就学、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,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。
收入限制: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(含2倍),如2023年为2520元。
财产限制:家庭人均财产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标准的20倍(含20倍),如2023年为30.24万元。
住房条件:无自有住房,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。
政策享受情况: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、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。
2025年东莞市城市危房管理政策核心要点解析
一、政策框架:以安全为核心,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
东莞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地实际,构建了覆盖房屋体检、养老金、保险“三项制度”的危房管理长效机制。政策目标明确为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”,通过动态监测、分级管控、资金保障等手段,实现危房治理的常态化与精准化。
二、管理对象与责任划分
适用范围
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,包括居住、生产经营和公共活动类建筑。重点监管城乡接合部、城中村、安置区、学校医院周边等高危区域房屋。
责任主体
所有权人(使用人):作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,需定期检查、修缮房屋,禁止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。
政府职责:
市级政府统筹协调,建立部门联动机制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。
镇街政府落实属地管理,组织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,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。
部门协同:
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指导与监管,制定技术标准。
自然资源、应急管理、城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,参与隐患排查、地质灾害预警等工作。
三、核心制度:三项机制协同发力
房屋定期体检制度
定期检查:镇街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普查,重点排查老旧房屋、违规改扩建房屋。
专项监测:对建在河涌、山坡等危险地段的房屋,以及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,强制开展变形观测。
结果应用:体检不通过的房屋,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证照;对拒不整改的,依法采取停水停电、强制拆除等措施。
房屋养老金制度
资金筹集:通过公共账户(财政补贴)与个人账户(维修基金)结合,为房屋维修、改造提供资金保障。
使用范围:专项用于房屋结构加固、抗震改造、设备更新等,严禁挪作他用。
管理机制:建立资金监管平台,实现“一房一账”透明化管理,定期公开收支情况。
房屋保险制度
强制投保:房屋安全责任人需按要求购买房屋保险,通过市场化手段分散风险。
保险范围:覆盖因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损坏,以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。
理赔机制:简化理赔流程,建立快速赔付通道,确保灾后及时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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